秀峰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服务项目申报合作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 据 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 《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 阳光家园计划 ” 项目管理办法 》 的通知 ( 桂 残联字〔 202 4 〕 3 号 ) 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公告如下 :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居家服务 项目 。 2、 资金来源 上级投入资金 2.25 万元,通过 对 15 名持证 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 ,帮助残疾人 实现美好生活的有效措施,改善和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 3、 项目内容 ( 1 ) 依照规定的服务内容、时间、标准向在 “ 阳光家园 计划 ” 居家 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提供 托养服务,根据对托养残疾人服务需求,需提供的托养服务项目有生活照料、 家政服务、心理疏导 等 服务 内容 。 ( 2 )服务 次数:每人 1500 元 , 机构 服务时间不少于 5 个月(含 5 个月) ,每月服务 1-3 次,全年服务不少于 12 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 2 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 1 小时。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具有独立的经济运营场所和培训场所,合法经营,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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