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助残基地” 项目申报合作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 “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5〕8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地”项目。 2. 资金来源 上级投入资金 28万元,基地通过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帮助残疾人提高生产劳动技能、实现就业和发展生产。 二、基地模式和申报条件 (一)基地模式。 阳光助残基地分为安置残疾人就业和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两种模式,安置残疾人就业基地称为 “阳光助残就业帮扶基地”(以下简称“就业帮扶基地”);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基地称为“阳光助残产业帮扶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帮扶基地)。 就业帮扶基地是指在乡镇、农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园区等建设的基地,通过向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设置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岗位,安排残疾人在基地实现 6个月以上的稳定劳动就业。 产业帮扶基地是指基地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种雏、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产业帮扶,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给予每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 (二)申报条件。 就业帮扶基地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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