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关于第三方社会机构申请参与秀峰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7-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关于规范秀峰区学校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第三方社会机构申请参与秀峰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必须以学校为主体,引入的对象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申请时间 2026年7月8日至7月17日 三、申请条件 (一)持有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文体旅局出具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意见书》)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业务范围或注册经营范围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 2021〕3号)所规定的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别; 校外培训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申请参与秀峰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四、申请材料 符合准入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所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应提供的资质材料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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