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 项目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2-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财政厅 《 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 “阳光助残基地”项目 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 桂 残联字〔 202 1 〕 25 号)文件精神,现在全 区 范围内筛选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从事 手工艺品制作 的经济实体作为 “阳光助残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帮扶残疾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就业增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设立 结合我 区 实际情况,将组织设立 1个基地,向残疾人提供 手工物料 。给予残疾人家庭安置就业或免费提供的生产资料价值不低于基地 获得奖补资金 的 70%,用于残疾人技术培训的 费用 不 低 于 基地获得奖补资金的 10%。 基地设立要求包含: (一)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有一定经济规模和效益、有相对稳定并适合残疾人的劳动生产项目的村级集体经济实体; (二)有生产经营场地产权或使用、租赁证明且场地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能够为残疾人提供培训或实训场地。基地按照自身生产需要制定相关残疾人生产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公开。 基地帮扶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城中区 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安置就业的残疾人应处于就业年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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