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向广西鑫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2-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我局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城中城管住建类罚决字〔 2022 〕第 102-1 号),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 在市城中区桂中大道南端 5 号兆安现代城 47 栋 8-4 未按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出租住房(具体情况:把起居室分隔成房间,将原设计的 4 个房间增至 5 个房间用于出租),违法情节和后果轻微, 以上行为违反了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决定: 1 、责令改正,拆除起居室的非原设计墙体,按房屋原设计进行恢复; 2 、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 ¥9000.00 )。 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拆除起居室的非原设计墙体,按房屋原设计进行恢复,并持本处罚决定书及缴款通知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 柳州市柳北区 人民法院 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