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关于恢复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8-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适应桂林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一体化改革的需要,推动临桂区普通高中教育优质、规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办学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调整我县高完中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临价字〔2012〕18号文件等现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临桂区教育发展实际,拟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恢复我区公办普通高中收取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为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规范落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收费工作依据 严格按照临价字〔2012〕18号文件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据实收取”的工作原则,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变相收费。所有收费统一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收费工作合法合规、规范透明。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本次恢复收费项目包含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三项,收费标准严格沿用市级现行有效核定标准,无新增项目、无上浮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桂林市高中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地区 学费 内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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