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广旅局】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城中区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9-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网站 畅游城中 老年人专区 今日是: 2024-09-13 17:00   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社会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指出: “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 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等义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 ” 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和其传承情况的监督,促进我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继承和弘扬,根据《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城中文体广旅规〔 2020 〕 1 号),我局将对我辖区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于 202 3 年 7 月 -202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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