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2-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审核人:徐玥莹 当事人:湖北德旺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89号;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2MACWOUHG95;法定代表人:郭春洋;联系电话:15727226338。 经查明,2023年10月23日上午,本机关执法人员到你公司德旺客快餐店(水西门店)实地勘查油烟排放的情况,发现在二楼厨房有两个灶头及四个小灶,灶头上新装有集成罩,通过一个40厘米×40厘米口径铝合金管道延伸至该栋房屋顶层(6楼平台)向外排放油烟,管道在厨房弯角向楼顶延伸处装有抽风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即对你公司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的行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2023年11月8日上午,本机关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复查,发现仍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执法人员当场制作《责令改正情况复查记录》,并由郭春洋签字确认。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湖北德旺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你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主体信息及其主体资格; 证据二: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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