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关于对广西博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陈述和申辩的回复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
| 公示日期 | 2024-10-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我局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作出了《关于对广西博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陈述和申辩的回复》, 内容如下:2024年9月10日,你公司向我局提交了《陈述和申辩书》,现本机关答复如下:一、你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柳州市文兴路2号桂中新都小区内建造了13个集装箱用于经营夜市,并对集装箱进行了改造,箱体开有门,内部装有用电线路,部分还装有空调、风扇、水管等,与一般的房屋功能无异,故其实际为安装有门、可以灵活移动的集装箱式房屋,这种集装箱式房屋与传统建筑的房屋相比,在房屋功能上并无区别。你公司将集装箱式房屋安装、固定的行为,属于建设建(构)筑物的行为,受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调整。遮阳棚是你公司作为集装箱的附属配套而搭建的,虽安装了轮子,但并不可移动,用途是为了扩大集装箱的经营场地,也应受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调整。二、涉案的遮阳棚与集装箱,根据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处罚意见,认定为违法建筑。我局根据处罚意见依法对你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建议你公司尽快自行拆除上述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否则,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上述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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