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登记保存物品逾期未处理清单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3-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我局在鱼峰辖区内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对涉案物品实施了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请在2025年8月1日前的涉案当事人凭有效证件和相关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东环中队接受处理,地址西江路46号。逾期不来处理的,上述物品将视为无主物依法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未处理清单.xls 相关文档: 通知公告 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3-26 10:30 我局在鱼峰辖区内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对涉案物品实施了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请在2025年8月1日前的涉案当事人凭有效证件和相关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东环中队接受处理,地址西江路46号。逾期不来处理的,上述物品将视为无主物依法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未处理清单.xls 相关文档: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