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无人认领物品公告(柳东)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机关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依照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的规定,依法对在 柳州市鱼峰区安和路、平地路、东埠路道路上 ,涉嫌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的行为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对涉案的 桌子、雨棚、帐篷、电子秤、保温桶、卡式炉、椅子、电动三轮车、煤气罐 依法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229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235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236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237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043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227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228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230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044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048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049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现本机关公告如下: 请上述物品的利害关系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自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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