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法治清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5-05-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构建平安和谐清河为目标,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通过加强普法、守法、执法、司法和监督等途径,全面推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促进清河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为活力、实力、生态、和谐新清河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区、乡(镇)街两级党委的领导下,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着眼点,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区、乡(镇)街两级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使公民的学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得到有效贯彻;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体系,使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行政、执法不严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促进全区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更加完备,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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