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7-05-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关于印发《辽宁省纳污坑塘进行排查整治方案》(辽环函〔2017〕119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铁岭市纳污坑塘进行排查整治方案》(铁市环函〔2017〕54号)的通知要求,为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强化污染治理,确保我区环境安全,严厉打击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5月20日前,区政府组织开展排查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受污染坑塘环境整治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 按照《清河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铁清政办发〔2016〕12号)的要求,根据排查工作要求,由区政府安排区环保部门牵头此项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清河区情况的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按照环境监管三级网格划分体系,协调各乡(镇)街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第三产业等坑塘排查工作,协调区动监部门负责畜禽养殖业的排查工作,区环保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排查。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等要加大排查力度,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对发现的纳污坑塘问题要查清查实,填写《纳污坑塘排查台账》,于日前5月2日15时前,将前期专项排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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