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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柳鱼峰综执责拆决字〔2026〕第84016号)送达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
公示日期2026-05-08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2026年5月8日,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柳鱼峰综执责拆决字〔2026〕第84016号)。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当事人黄付、郑丽送达,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向黄付、郑丽公告送达上述文书,公告期为三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本公告中的受送达对象:黄付、郑丽) 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柳鱼峰综执责拆决字〔2026〕第84016号.docx 相关文档: 通知公告 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5-08 09:00 2026年5月8日,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柳鱼峰综执责拆决字〔2026〕第84016号)。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当事人黄付、郑丽送达,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住房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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