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河区“豪林庄园”小区容积调整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7-08-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清河鑫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豪林庄园”小区容积率提出调整申请(土地使用证号:清河国用(2012)第12号)。该地块位于清河区东出口附近,东临依伦食品有限公司,西接影城路,南连清开公路,北靠大清河,总用地面积52958.90㎡,原规划容积率0.34。为提高土地利用率、美化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位,经专家论证,拟调整容积率为1.0-1.2。 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现将该地块容积率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容积率:容积率由原规划的0.34调整为1.0-1.2。 二、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报清河区城乡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报批。 地点: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城乡规划局 联系电话:024-72330088 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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