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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公示日期2024-11-0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审核人:张艳艳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妆姿兰化妆品集合店 : 你单位 销售进口化妆品未标注中文标签的行为一案 , 已调查终结 。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现决定将你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 7 年 11 月 1 日。期满一年后,你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向我局申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应管理措施。 你如不服本决定,可以 自收到本 决定 书之日起 六十 日内向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机关向你公告送达本 决定 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2 2 - 3323315 联系地址: 随州市 曾都区北郊市场监督管理所 附件:《 随州市曾都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决定 书》( 曾 市监列严告〔202 4 〕 17 号) 妆姿兰化妆品集合店列严决定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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