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曾都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
| 公示日期 | 2024-11-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审核人:张艳艳 为谋划推进曾都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平自愿、规范择优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服务主体。 三、申报条件 1.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体,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综合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及社有企业等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并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网注册登记纳入省级名录库。全区2024年度 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 3 个 ,单个服务主体单季作物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 种植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60亩的农业经营户)面积占比应高于开展服务总面积的 60% 。所有开展服务的农业机械设备,原则上需安装北斗农机终端监测设备,对服务环节、面积、时间等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测。单环节开展育秧和机插的,应具有育秧场地(大棚)、专业技术和3台以上插秧机,服务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开展深耕深松和旋耕环节的,应具有2台以上的拖拉机(功率70马力以上),服务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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