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无人认领物品公告(柳东) (二)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5-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机关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依照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的规定,依法对在 柳州市鱼峰区半塘路博园雅居门前、柳州市鱼峰区新福路工学院门口前人行道上、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铁职院门前人行道上、柳州市鱼峰区江和路广西科技大学南门东南侧45米处人行道上、柳州市鱼峰区新福路蔚来别苑西门前非机动车道上、柳州市鱼峰区新福路蔚来别苑西门前人行道上、柳州市鱼峰区新福路农业银行前非机动车道 涉嫌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的行为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对涉案的 电子秤、两轮电动车、燃气瓶、手推车、不锈钢盆 依法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1821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1822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1827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1829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1831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1158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181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0182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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