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8-03-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根据中共铁岭市清河区第九届委员会巡察工作安排,区委巡察组从2018年3月21日至4月21日进驻张相镇、区卫计局、区农发局、区民政局、区林业局五家单位党委(党组)开展政治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方式 本次巡察的主要对象是上述五家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时受理反映所属单位其他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巡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及到下属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 二、巡察内容 本次巡察的主要内容是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巡察组进驻期间受理反映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包括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有关情况。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农发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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