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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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所在地区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公示日期2018-05-0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批准,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拟将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1、出让方:铁岭市清河区财政局资产经营公司; 2、受让方: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地块名称:原社会保险局办公楼地块; 4、位置及四至:该地块位于清河区红旗街,东至原社保局家属楼,南至繁荣路,西至振兴巷,北至安居住宅楼; 5、宗地总面积:1076.4平方米,其中已出让面积492平方米,拟出让面积584.4平方米; 6、用途及年限:拟出让地块使用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7、控制指标:容积率为1.5-2.5,建筑密度为≤30,限高为≤30,绿地率为≥25 8、出让总价款:312128.04元人民币 二、公告期: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1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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