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关于2018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扶持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8-07-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指标的通知》(铁市民族发【2018】18号),分配给我区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额度为28万元。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要求及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同区财政部门沟通,经政府办党组会议研究,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后,决定继续扶持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的3个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 属性 申请资金 中央 扶持 资金 1 西老谷峪产业作业路 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其他项目 50万元 9.18万元 2 榛子园水泥道路 建设项目 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其他项目 49.45 万元 9.68万元 3 林果生态休闲采摘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张相镇人民政府 其他项目 48.64万元 9.14万元 公示时间:2018年7月9日—15日,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反映问题,发表意见建议。 来访电话:024—72115191 来访科室:区民宗局办公室(区政府办公楼206室) 铁岭市清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O一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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