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随州市曾都区 / 公示详情

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公示日期2025-01-23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审核人:张艳艳 为进一步做好 曾都经济 开发区 202 5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缴范围 开发区 统筹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和 学龄前儿童) , 不受户籍限制 。 城乡居民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个人 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年。 2.困难群众2025年度参保资助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360元/人;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200元/人;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资助。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三、参保缴费 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个年度参保费用一次性缴纳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