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8-09-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清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将东云阁酒店地块转为商业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1、出让方: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 2、受让方:铁岭市清河区东云阁酒店; 3、地块名称:东云阁酒店地块; 4、位置及四至:该地块位于清河区红旗街,东至土产日杂,南至清河路,西至海城修理部,北至居民区; 5、宗地总面积:528平方米; 6、用途及年限:拟出让地块使用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7、出让价款:210302.4元人民币 二、公告期: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72181406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