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听证会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8-09-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我局决定于2018年10月22日对《铁岭市清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举行听证会,本次规划编制工作涉及清河区全部乡(镇)街,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规划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促进全区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 2、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熟悉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情况,并了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18年10月22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和确定听证会地点,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六)报名地点:铁岭市国土资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