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鱼峰区鸡喇村、水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2)”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6-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柳州市鱼峰区鸡喇村、水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 2 )”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柳州市鱼峰区鸡喇村、水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 2 )”项目 二、征收范围: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出具柳州市鱼峰区鸡喇村、水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意见的函》 ( 柳资源规划用地〔 2026 〕 12 号 ) 规划定点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 上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部门: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五、征收补偿: 按《“柳州市鱼峰区鸡喇村、水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 2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六、签约期限: 自征收部门公布通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六十日内。 七、 办理房屋征收补偿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咨询地点:柳州市鱼峰区西江路北二巷鱼峰司法大楼 2 楼 211 室。 八、 本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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