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8-11-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铁市财发2018.172号)文件精神,清河区财政局决定开展对清河区教育、医保、房产、农发局等部门的财会核算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清河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清河区房产管理局、清河区农业经济发展局等行政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以及部门预算的执行等情况。包括: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依法依规设置账簿、开设银行账户、使用财政票据、进行会计核算、出具会计报告等;是否按规定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时准确上报内部控制报告等;是否认真执行部门预算、有无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上述单位均检查2017年,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检查线索。我们将认真核实,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三、检查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四、联系电话:72179246 清河区财政监督局 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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