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铁岭市清河区 / 公示详情

清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公告

所在地区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公示日期2018-12-0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批准,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拟将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拨供地基本情况: 1、出让方: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 2、受让方:铁岭清河区民政局; 3、地块名称:清河区大清河北岸桥西2号地块; 4、位置及四至:该地块位于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东至农用地,南至大清河,西至大清河区北岸桥西1号地块,北至农用地; 5、宗地总面积:6660平方米; 6、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 7、控制指标:容积率为1.0—1.5,建筑密度为≤30,限高为≤24,绿地率为≥30。 二、公告期: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72181406 铁岭市国土资源局清河分局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