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曾都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4-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审核人:张艳艳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5年部分中央和省级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4〕21号)精神,为组织开展我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推进社会化服务带动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将我区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布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有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服务主体。 二、遴选条件 一是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并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网注册登记纳入省级名录库。 二是拥有与其服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以及技术人员,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操作人员证照齐全。 三是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四是根据项目作业量统计需要同意购买并安装相关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名申请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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