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河区2018年申请享受廉租租赁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第二批)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8-12-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央、省、市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文件精神,经摸底调查,社区、街道、民政、住房保障办四级审核,拟对以下4户分散特困人员进行廉租补贴,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红旗街金澜社区(4人) 李 英、李化冰、庞 健、黄天洪 本公示时间为15日,如有异议,可向清河区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股提出书面意见(电话:72177058,地址清河区昌盛路19号),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将列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发放廉租租赁补贴。 铁岭市清河区房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