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随州市曾都区 / 公示详情

曾都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公示日期2025-05-1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审核人:张艳艳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何? 胜? 曾都区人民政府区长 联系电话:0722-3062680 主要职责:曾都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刘雄姿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联系电话:0722-3819765 主要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佘建伟 随州市曾都区乡村供水有限公司负责人 联系电话:0722-7085082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