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曾都区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6-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审核人:张艳艳 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 2025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的通知》(鄂农办函〔 2025 〕 47 号)文件要求,为组织开展我区 2025 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现将我区公开遴选 2025 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布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已承担过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两类主体,不再重复享受该项目。遴选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本地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适配,经营规模适度,科技应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较高。两类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和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等鉴证资料。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订立规范合同,并在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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