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曾都区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资金公示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7-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审核人:徐玥莹 根据《 湖北省人社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 的通知》(鄂 人社 发〔202 5 〕 15 号)、《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9〕30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区企业失业保险 费 稳岗返还 政策为: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今年我 区 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即通过省社保信息系统批量导出参保缴费数据进行大数据比对,准确筛选返还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核实用人单位企业信用情况(是否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清单等);经过公示审核无异议、复核拨款流程后,通过社银对接平台直接返还至参保单位在省社保系统中填报的银行账户。经后台大数据比对,核实用人单位享受政策条件,现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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