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清河区招标代理机构库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9-08-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铁岭市清河区政府投资基建项目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铁清政发〔2019〕4号)及清河区招标投标工作实际需要,现将铁岭市清河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信息予以公告。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介机构(代理公司)均可报名申请进入清河区招标代理机构库: (一)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二)具有良好的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及相关专业招标代理业绩; (三)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相关人员; (四)能严格遵循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公正履行职责; (五)承诺遵守代理机构库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进入招标代理机构库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报送下列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一)入库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包括近三年来的资信情况及服务承诺事项;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 (三)近三年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说明; (四)招标代理机构专业人员情况表。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1日 报名地点: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楼510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固定电话:7211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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