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市清河区红旗塑料有限公司土地使用年限变更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9-09-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批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拟将铁岭市清河区红旗塑料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市清河区货郎屯村西侧,用途工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2002年6月5日—2042年6月5日)变更为50年(2002年6月5日—2052年6月5日)。 公告期: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7日 意见反馈方式: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电话:024-7218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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