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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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桂林沁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医疗美容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
公示日期2026-09-1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条 诊所歇业,必须向原备案机关备案 。诊所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 1 年的,视为歇业 ” 及 “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所应当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备案机关应当撤销其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一)诊所歇业的 ” 的规定, 桂林沁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医疗美容诊所 停止执业活动超过 1 年 且未向我局报告 ,经实地查看,原址已改做他用。 经研究决定, 现撤销桂林沁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医疗美容诊所备案登记,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撤销备案登记医疗机构名称:桂林沁延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医疗美容诊所 备案编 号 : PDY00131545030517D2212 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 20 26 年 9 月 8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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