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无人认领物品公告(阳和)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7-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我局在鱼峰辖区内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对涉案物品实施了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请在2026年9月21日前的涉案当事人凭有效证件和相关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阳和中队接受处理,地址香桥路4号。逾期不来处理的,上述物品将视为无主物依法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物品清单.xls 相关文档: 通知公告 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7-22 17:09 我局在鱼峰辖区内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对涉案物品实施了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请在2026年9月21日前的涉案当事人凭有效证件和相关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阳和中队接受处理,地址香桥路4号。逾期不来处理的,上述物品将视为无主物依法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物品清单.xls 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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