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9-12-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铁岭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试行)》(铁市人社发【2019】93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的方便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现将培训专业(工种)、等级及培训机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一、培训机构:清河区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为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能培训中心。 二、培训项目:免费类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制培训、创业培训及其他培训。 三、培训学员类别:贫困家庭子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等各类人员。 四、开设的培训专业。 序号 职业代码 培训工种(或职业技能)分类 初级 中级 高级 1 6-18-01-01 车工 √ √ √ 2 6-18-01-02 铣工 √ √ √ 3 6-18-01-12 冲压工 √ √ √ 4 6-18-02-03 金属热处理工 √ √ √ 5 6-18-02-04 焊工 √ √ √ 6 6-18-04-06 钳工 √ √ √ 7 6-18-02-02 锻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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