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19-12-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批准。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2019年度预算调整情况予以审议。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核拨2019年辽宁省政府第六批公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辽财债管[2019]263号)和铁岭市财政局对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有关要求,核定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00万元(一般债务),发行新增一般债券6000万元,用于铁岭市清河区清河河道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期限30年,发行利率4.05%,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经研究,对区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行相应调整。 二、区本级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66223万元,现调整为72223万元,调增6000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 66223万元,现调整为72223万元,调增6000万元。调整后仍保持收支平衡。 请予审议。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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