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城中区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扎实做好城中区 2026 年三月三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 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将城中区禁火期由原定的 4 月 12 日截止的禁火期延长至 4 月 22 日。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一、 禁火时间 2026 年 4 月 13 日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 二、 禁火范围 城中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山林及距离林缘 100 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 三、禁火规定 在禁火期限内,辖区所有林区禁止一切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携带火种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二)严禁造林炼山、烧荒、烧牧场、烧田基草、烧甘蔗叶等农作物秸秆及其他林事农事用火; (三)严禁在林区及林缘吸烟、野炊、烧蜂、烟熏捕猎等野 外非生产性用火; (四)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五)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应当报城中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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