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行为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9-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审核人:徐玥莹 为严厉打击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守护社保基金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湖北省打击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严禁 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 补缴 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 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 严禁 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 严禁 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违规参保情形; 严禁 中介机构违规托管职工人事档案。 二、 严禁 用人单位 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 , 为参保人员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提供虚假材料; 严禁 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 等; 严禁 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三、 严禁 个人 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 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 违规参保 、违规补缴、违规 提前退休 、违规领取待遇 ; 严禁 隐瞒服刑信息,违规领取养老金;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 ; 严禁 伪造、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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