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情况的公告(第1期)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0-02-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积极踊跃捐资捐物,形成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浓厚氛围。为确保捐赠物资使用公开、透明、高效,现将2020年1月25日至2月18日清河区本级及各乡(镇)街、村(社区)接受捐赠物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物品及使用情况 1、区红十字会:截止到2020年2月18日24时,累计接受口罩、84消毒液、酒精等捐赠物品折合人民币25036.00元;已使用物品折合人民币19878.00元;剩余物品折合人民币5158.00元。 2、各乡(镇)街:截止到2020年2月18日24时,累计接受一次性手套、口罩、消毒液及方便面、矿泉水、牛奶等捐赠物品折合人民币246423.50元;已使用物品折合人民币157600.00元;剩余物品折合人民币88823.50元。 3、区直单位:截止到2020年2月18日24时,累计接受口罩、消毒液、酒精及方便面、矿泉水、火腿肠等捐赠物品折合人民币53119.00元;已使用物品折合人民币33838.50元;剩余物品折合人民币19280.50元。 二、接受捐赠资金及使用情况 1、区红十字会:截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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