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曾都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9-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现将《 曾都区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9月18日 (主动公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 改革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构建 “布局合理、竞争适度、进退有序、健康理性”的烟草零售市场环境,保障国家利益 , 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结合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消费能力、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随州市曾都区和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 (不含电子烟)的 布局 管理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 (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 依法审批发放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准予 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 零售点应当设置于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并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内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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