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1年对我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1-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 2021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粤府教督函〔 2021 〕 41 号) 文件精神 , 广东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财经大学) 组织开展 2021年 对我 区 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 现诚挚邀请您参加本次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截止 。评价方式:请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操作提示进行评价。 您的满意和建议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衷心感谢您对榕城区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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