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7日逾期无人认领物品公告(东环)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8-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机关于 2026 年 8 月 6 日 依照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的规定,依法对在柳州市鱼峰区 柳东路、东环路西一巷 ,涉嫌擅自 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物品 的行为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对涉案的 电子秤( 1 张)、餐桌( 1 张) 依法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1876号、柳鱼峰综执登存通字〔2026〕第0001571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现本机关公告如下: 请上述物品的利害关系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东环中队 接受处理并领取登记保存物品。 逾期未领取的,本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 东环中队苏敏才、黄海涛 联系电话: 2021751 附件:物品清单 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 物品清单.xlsx 相关文档: 通知公告 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8-17 16:20 本机关于 2026 年 8 月 6 日 依照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