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向柳州市至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达《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单位)在位于柳州市城中区解放南路2号德才大厦小区发生的涉嫌未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完成事项交接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行为,本机关已予以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作为本案相关人员,你(单位)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的调查或检查,不得阻挠。 现请你(单位)务必于2026年7月2日16时00分前到柳州市城中区立新路52号7楼接受调查询问,并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一、被询问人是自然人的: 1.本人来接受询问的,携带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接受询问的,受托人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二、被询问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的: 1.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经营者)来接受询问的,请携带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等原件。 2.委托他人接受询问的,受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3.确实无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在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