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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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清政办发〔2020〕1号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清河区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所在地区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公示日期2020-04-03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各部门提出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区政府同意下列检查项目纳入2020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请有关部门按照计划开展检查,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检查前,要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 《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填写《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3份)。检查时,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检查通知书》及《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并将《行政检查通知书》、《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给企业留存,同时将《企业行政机关执法检查记录表》(空表)交由企业自行填写,并由企业存档。检查后,要制作检查结果书面报告(要完整记载检查全过程情况),并将《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送区司法局法制股备案。 附件:2020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汇总表 请点击下载查看: 清河区2020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申请表.xlsx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政协各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检察院,群团各部门,市以上驻区各单位,各新闻单位。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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