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 第二批资金分配指标的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0-06-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铁委统发[2020]15号)精神,铁岭市为我区下达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指标为22万元,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农[2019]664号)的要求,根据《辽宁省少数民族发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现制定如下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见下表): 清河区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拨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 单位 项目类别 分配 金额 管理 费1% 拨付 金额 1 杨木林子镇郎家屯村精品采摘大棚建设项目 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 优势产业 22 0.22 21.78 合计 22 0.22 21.78 今年实施的项目,各实施单位要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公示等工作,抓紧时间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报备,项目实施过程要保留影像资料等,及时整理建档,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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