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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岭市清河区汇鑫碳酸钙石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所在地区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公示日期2020-06-09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你单位报来的《铁岭市清河区汇鑫碳酸钙石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谢家屯村,厂区内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原料库房,建筑面积共700㎡。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生产后可年产碳酸钙石粉2万吨。同意该报告表的结论及建议,在落实该项目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一、在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扬尘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中,定期清掏;建筑垃圾回填于施工场地。 二、在项目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要求磨机和筒仓粉尘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2、要求项目首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厂房安装隔声门窗,风机安装消声器使厂界噪声达标。 3、要求防渗旱厕委托定期清掏。 4、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机械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储存在危险废物储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自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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