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广济元医院行政处罚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0-06-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0年6月5日接到铁岭市卫生监督所电话,要求到铁岭市清河区广济元医院处理投诉举报案件,接到通知后,我监督所立即组织卫生监督员到该医院配合省健康服务中心专家组及市所调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该院医疗废物暂存处无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设施,医疗废物贮存时间超过48小时,医疗废物垃圾袋未标注来源、产生地点、重量等信息的中文标签,2袋感染性医疗废物未严密封口的情况,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四十六条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处5000元的行政处罚,现已整改并自觉履行处罚。 清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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