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榕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
| 公示日期 | 2023-10-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决定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11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88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2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榕城区,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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